首頁 歷史

買宋

第三百四十章 完備

買宋 參見大總管 7445 2019-10-31 23:35:00

  所謂的郡縣征兵制是以郡縣為單位,凡是達到服兵役年齡的男子,一般是15歲至60歲,都要服一定時期的兵役。

  在緊急的時候,“悉五尺(13歲)至六十”均得征發(fā),有時成年女子也被征發(fā)以助軍。

  戰(zhàn)國時,為適應戰(zhàn)爭的需要,各國組建了數(shù)目不同的精銳部隊。

  為保證這支部隊的素質,有些國還采取召募精壯入伍,再加以特殊的訓練的方法,如“魏氏之武卒,以度取之,衣三屬之甲,操十二石之弩,...

這是VIP章節(jié)需要訂閱后才能閱讀

按 “鍵盤左鍵←” 返回上一章  按 “鍵盤右鍵→” 進入下一章  按 “空格鍵” 向下滾動
目錄
目錄
設置
設置
書架
加入書架
書頁
返回書頁
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