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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造盛唐

第四十七章 張口就來

建造盛唐 無言不信 2015 2020-09-20 23:59:06

  裴律師心底暗罵,也知無力回天,只能跟著賠笑道:“那下官就替汴州上下數(shù)十萬百姓謝過殿下大恩。”

  李元璦揮了揮手,現(xiàn)在說這些還為時尚早,坐正了身子,問道:“聽說你有一舊友叫姜之明?孤王聽說姜之明出身治水世家,能力非凡。裴刺史可否給我引薦一二?”

  裴律師雙目瞳孔一縮,心底暗怒:“好一個不認(rèn)識,真將我裴律師當(dāng)成傻子了嘛?”

  原來那日裴律師氣憤不過,氣沖沖去質(zhì)問姜之明。

  姜之明是一頭霧水,百口莫辯。

  裴律師固然不信,可姜之明一問三不知,他也沒有實質(zhì)性的證據(jù),只能暫且作罷。

  而今李元璦問道了姜之明。

  裴律師自是以為自己給姜之明忽悠了,心底冷笑:好一個道貌岸然的偽君子。

  他冷著臉道:“下官知道此人,此刻正在府衙大牢呢。他之前確實是我故友,現(xiàn)在某與他已經(jīng)割席斷義,互不往來了。”

  李元璦眨巴了一下眼睛,忙道:“他所犯何罪?”

  裴律師不齒道:“姜之明犯的是大不孝之罪。”

  李元璦臉色微微一變。

  大不孝,在古代屬于十惡大罪。

  古代以孝治天下,只要有雄心壯志的皇帝,沒有一個膽敢無視“孝”這個字的。

  即便是李世民也受如此。

  玄武門之變,史書上將他擊殺李建成的情況寫得詳詳細(xì)細(xì),并沒有怎么遮掩??蓪τ谒屛具t敬德威逼李淵之事,卻盡可能的做掩飾,就是害怕當(dāng)上不孝之名。

  李淵拿自己這個兒子沒辦法,出于報復(fù)心態(tài),無腦的生娃。

  李世民也不敢說什么,只能硬著頭皮擔(dān)著。

  尤其是早年給寵上天的李元璦,李世民自己都不記得給他擦過多少次屁股了。

  萬萬人之上的皇帝都是如此,何況他人?

  不過大不孝可分好幾種,唐律大致將不孝罪歸為十條,簡單的來說就是:檢舉告發(fā)父母犯罪行為的;罵父母的;背地里詛罵父母的;父母在世期間自己另立戶口、私攢錢財?shù)?;父母不盡最大能力奉養(yǎng),使其得不到救治生活保障;父母喪事期間自己娶妻或出嫁的,父母喪事期間聽音樂、看戲的;父母喪事期間脫掉喪服穿紅掛綠的;隱匿父母死亡消息,不發(fā)訃告、不舉辦喪事的;父母未死謊報死亡的。

  這些不孝罪有的輕,有的重,并不能一概論之。

  故,李元璦忙道:“他因何論罪?”

  裴律師道:“父母不盡最大能力奉養(yǎng),使其得不到生活保障?!?p>  李元璦微微動容,這罪可不簡單。

  裴律師道:“正所謂,父母在不遠(yuǎn)游,游必有方。姜之明自幼喪父,為母親一手帶大??删驮谒赣H病危需要之際,他卻杳無音訊,直到他母親病故,方才出現(xiàn)。莫說端藥侍奉病床前,連守夜都未成趕上。而且雙親病故,身為人子,理當(dāng)守孝三年??山鞯购?,還不足一月余,直接來汴州。如此大不孝之人,我裴律師不齒于之為伍?!?p>  李元璦頓了頓道:“也許他令有隱情?”

  裴律師正義凜然的說道:“有隱情如何?這天下焉有事情比生身母親的性命更加重要?”

  李元璦竟一時無言辯駁,確實,于私心而言,沒有比生身母親的性命更加重要的事情。

  “那,這樣吧!”他細(xì)思片刻道:“孤有要事與之商議,刺史安排孤探監(jiān)吧……”

  裴律師猶疑道:“這個下官無能為力,所犯的是十惡大罪,不可輕易探視。而且下官并沒有這個職權(quán)越俎代庖……”

  “好吧!”李元璦哪里聽不出來話中涵義,說道:“既是如此,那我也不為難刺史了。今日一路疲累,就不與刺史多聊了?!?p>  他直接下了逐客令。

  裴律師作揖離去。

  這轉(zhuǎn)過身子,表情一片冰寒,心底已經(jīng)拿定主意,這一回府,立刻著令收下提審姜之明。

  姜之明的不孝大罪不足以要命,判個流放卻無問題。

  這流徒之人,真正能夠活著回來,又有幾何?

  李元璦目送裴律師離去,眼中也露出了別樣意味。

  這姜之明應(yīng)該是有罪的,他不信裴律師有這膽子誣告他人大不孝。

  但是姜之明入獄十有八九跟之有關(guān),不然他完全沒有理由拒絕自己探監(jiān)的請求。

  又不是什么殺頭的大罪,自己堂堂親王,小小的探監(jiān)都不允許?

  既然如此,那就看看誰的大腿粗了。

  李元璦思量著,立刻修書一封,派人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,連夜送往長安。

  翌日一早。

  裴律師穿好了衣裳,大步走向城中府衙。

  身為一州刺史,裴律師是汴州第一把手,但唐王朝的管理分工明確。即便是刺史,也不能越俎代庖,審訊姜之明。

  不過他還是通過自己的影響力,讓州判官與今日展開對姜之明的審問定罪。

  是!

  奈何不得李元璦,他裴律師認(rèn)慫。

  但姜之明何德何能,想要一飛沖天爬再自己的頭上?

  做夢去吧。

  他打算親眼見到姜之明受審定罪的那一刻。

  走進(jìn)府衙,裴律師見府衙一點異動都沒有,心頭登時火起,含怒問向路過的官差道:“刑判官呢?”

  官差指了指大堂后邊。

  裴律師快步入內(nèi),見刑判官閉目養(yǎng)神,喝道:“為何還不開堂?”

  刑判官打了個激靈,見是裴律師忙道:“裴刺史,這無人可審,開什么堂?”

  裴律師冷著臉道:“姜之明不孝罪,為何不開堂?昨日不是說好的?”

  刑判官無奈的道:“是商王,商王一大早就來府衙將人提走了!”

  裴律師更是怒火中燒,道:“他憑什么拿人?”

  刑判官苦笑道:“商王現(xiàn)在是大理寺少卿,他說姜之明身懷十八條命案。案件太大,我們州府衙不夠格。他將人提走,帶回大理寺審理。他手中有大理寺公文,我這小小的州府衙,哪里有資格跟大理寺叫板?他來提人,下官能不給嘛?”

  裴律師氣得胸口不住起伏,十八條命案,張口就來。

  “這個野種?。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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