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什么叫驚喜
南菲,作為藍星上有著最大金礦的國家,這里有著極為發(fā)達的黃金交易市場和多如牛毛的黃金店鋪。
極其簡易的黃金交易手續(xù)和缺乏有效監(jiān)管的組織機構(gòu),吸引了無數(shù)人來這里淘金。
所以,在這里即使出手幾十斤的黃金,也只像是在池塘里加進去了幾滴水一樣,容易的不能再容易。
不過由于身份原因,為了徹底保密,沈森還是選擇讓威爾遜帶他來到貧民窟的黑市里。
混亂的地區(qū),勢力駁雜,官方組織的影響力在這里等同于無,唯一需要擔心的事情可能就是隨處可見的幫派分子。
對普通人來說,這是最不能接受的原因,但對沈森來說,幫派算什么威脅,如果幫派都算威脅話,他就是幫派的威脅。
走進街區(qū),約摸十幾分鐘之后,威爾遜帶著沈森七繞八繞,從窄窄的巷子里走出去之后,豁然開朗,來到了一處和貧民窟的氛圍截然不同的小樓面前。
比起又臟又臭的貧民窟,這里環(huán)境干凈的多,門口處站著四個一看就不好惹的白人男子,雖然沒有拿槍,但那隆起的肌肉讓人敬而遠之。
“到了,長官,這里就是這個街區(qū)最大信譽最好的金行了!”
索維拖,南菲貧民窟最為集中的地區(qū),這里百分之七十的地區(qū)都住著低層的窮人。
在社會化的人類組織里,貧窮是滋生一切罪惡的溫床,而作為資本國度的當?shù)靥厣瑩撇坏接退呢毟F地區(qū),大大小小的幫派勢力替代了官方組織,成為了這里的暴力機關(guān)。
沈森隨著威爾遜的解說遠遠的看見了釘在小樓大門外的牌匾。
安利可兄弟金行!
威爾遜壓低自己的聲音,一邊走一邊繼續(xù)說道。
“這個金行的老板是這里最大的幫派勢力,安利可兄弟,所以一般沒有人敢找它的麻煩?!?p> “所以這個街區(qū)的人出手黃金時通常選擇這里,一方面是因為安全,一方面是因為這里不登記任何信息,一手交錢,一手交貨。”
威爾遜將他花了100蘭特從這里得來的信息,事無巨細的告知了沈森。
“那就這家吧!”
沒有猶豫,沈森一馬當先,帶著幾人徑直走到了金行門口。
對他而言,是誰都無所謂,只要能按一個合理的價錢出手這批黃金就行。
“你們是干什么的?”一個黑人保安面色不善的問道。
“賣點金子!”
沈森提了提手中的袋子,示意自己的目的。
“進去吧!”
出人意料的是,門口的保安沒有阻擋,只是打量了一下幾人,就放他們進去了。
之后的過程有些超乎沈森想象的順利,大約三十斤的金子,里面的人檢測了一下,然后報了一個不高不低的價格。
這個價格很合理,合理到讓時刻準備掏出槍上演一出反殺的沈森有點不適應(yīng)。
走出門外,陽光撒在身上,有種如夢如幻的感覺。攥著手中大概里面有30萬美金的信用卡,沈森感到了一絲尷尬。
“經(jīng)驗主義害死人!”
TM什么叫驚喜,這就是。
沒想到在這里,一個幫派勢力居然客客氣氣的做起了生意。
不過冷靜下來之后,沈森感覺這也很合理,無論是黑是白,想要長久的發(fā)展下去,穩(wěn)穩(wěn)當當?shù)馁嶅X,肯定在一定程度上要相對有合理的規(guī)矩,否則客人早就跑光了。
三教九流,旁門左道,各有各的規(guī)矩。
“走吧!”
手指夾起信用卡,裝進兜里,既然已經(jīng)平安無事的拿到錢了,他也不會沒事閑的主動找麻煩。
按照剛才的路原路返回,走進小巷里,在離他們皮卡不遠的地方,沈森卻停下了腳步。
“長官!”
張庭側(cè)著身子,看向沈森,像是在詢問沈森的意見。
就在這時,從巷子的前后入口,突然多出來幾個陌生的身影,眼神惡狠狠的盯著沈森一行人,像是在看一只落單的肥羊。
“我就說嘛,就不可能這么順利才對,這才是正常的展開?!?p> 看著兇神惡煞,一句話不說,慢慢朝著他們圍過來的敵人,忽視了一旁已經(jīng)嚇得戰(zhàn)戰(zhàn)兢兢的威爾遜,沈森無奈的搖搖頭。
“你們現(xiàn)在走,這一次我可以選擇放過你們!”
“你這該死的黃皮小子,在亂七八糟說些什么!”
“知不知道這里是我們卡爾幫的地盤?!?p> 威脅恐嚇在沈森開口的那一刻隨之而來。
“哦,抱歉,你們聽不懂中文,那就很遺憾了,希望下輩子記得認認真真學習一下。”
沈森聳聳肩,笑著擺了擺手,然后飛快的轉(zhuǎn)身靠墻。
“動手!”
沈森一聲疾喝!
面對一群惡棍,沒有必要和他們廢什么話,有什么話,都跟上帝去說。
哦忘記了,上帝是白色皮膚……
不過這不影響他出槍的速度,男人必須要快!
就在沈森命令剛剛出口的一瞬間,圍在旁邊的張庭和幾個衛(wèi)兵,將手猛的伸進懷里,掏出了已經(jīng)蓄勢待發(fā)的電磁步槍。
“砰砰砰!”
“砰砰砰!”
左右開弓,出膛的彈丸發(fā)出一聲短促的電流激蕩聲,威力足以把鋼鐵炸開一個大洞。
“法克……”
“跑,跑,跑!”
“法克,快跑,他們有槍!”
看著剛剛還和自己站在一起同伴,這會兒已經(jīng)倒在了地上,鮮血濺了自己一臉。
原本胸有成竹的眾人瞬間嚇的慌不擇路,滿臉驚恐的四散著而開,拼命向巷子外跑去。
跑,跑到出口就能活下來了。
但已經(jīng)太遲了,混混畢竟是混混,他們是不可能跑過比現(xiàn)代槍械子彈速度還要快幾倍的電磁槍,幾個瞬間,窄窄的街上再次倒下了幾具身體。
就在跑出巷子的前一秒,一個帶著帽子的混混臉上帶著逃出生天的笑容,但下一秒他直挺挺的趴在了地上,血液慢慢的從心臟炸開的隧洞緩緩滲出,將身下的土地染的鮮紅。
炸裂的電磁彈丸,已經(jīng)將他的胸膛擊穿了一個網(wǎng)球大的創(chuàng)口,再無生還的可能。
逐漸失去焦距的眼睛無神的望向天空,臨死之前他還是不明白,為什么從來原本不會反抗黃皮猴子今天卻舉起了槍。
狹窄昏暗的小巷里,寂靜無聲,威爾遜如同虛脫了一樣,癱倒在地上,一臉驚恐的看著倒在血泊中的尸體,啞然無聲。
死人了!死了好多人!
他只是想平平安安的拿到他的那一筆酬勞而已,可沒想過參與到殺人的沖突里。
“殺人了,你們殺人了知道嗎!”
威爾遜跌跌撞撞的站起身來,靠著墻壁,還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“我自己動的手,我當然知道他們死沒有死?!鄙蛏掌饦專坏恼f道。
“難道你認為我們的槍是假的嗎?還是認為我們不敢殺人,只是嚇唬嚇唬你?”
威爾遜聽到這些話,即使知道不是針對他,但一股涼意頓時涌遍心頭。
“此地不宜久留,走吧!”
沈森意味深長的看了威爾遜一眼,收起槍,招呼著眾人,向著皮卡匆匆走去。
威爾遜打了個冷顫,忍住看見滿地死人產(chǎn)生的惡心,咬著牙,急忙跟了上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