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歷史

王朝的腐朽

第一百三十七章 宋康王(一):稱王

王朝的腐朽 立日耳 542 2022-02-03 23:00:00

  宋康王,宋國最后一任國君,名偃,宋剔成君的弟弟,在位時間四十三年。

  宋康王四年,即公元前三二五年,秦國國君嬴駟自稱為王,史稱秦惠文王。

  同年,魏惠王與韓威侯在巫沙會面,并尊為王,兩年之后韓國國君正式稱王,是為韓宣惠王。

  宋康王六年,即公元前三二三年,魏、韓、中山、趙、燕五國相王,諸侯互相承認(rèn)各自王位,只有趙國國君趙雍(趙武靈王)在國內(nèi)自稱為君,認(rèn)為趙國國力尚弱,還沒有資格以王自稱。

  宋康王九年,即公元前三二零年,齊國國君齊威王去世,他的兒子公子辟疆繼位,是為齊宣王。

  宋康王十年,即公元前三一九年,魏國國君魏惠王去世,公子嗣繼位,是為魏襄王。

  宋康王十一年,即公元前三一八年,宋國國君偃自立為王,是為宋康王。

  同年,宋康王在東面進(jìn)攻齊國,奪取了五座城池;向南進(jìn)攻楚國,得地三百里;向西打敗魏國軍隊。

  宋國因此與齊國、楚國、魏國結(jié)怨。

  諸侯稱王,實際意義上是固有秩序的崩潰,紛亂與新生都將一一到來,直到新的秩序再次確立。

  對于宋國來說,其實也是一樣的,宋國久經(jīng)動亂,國力無法與戰(zhàn)國七雄相比,地處中原,諸侯環(huán)繞。

  稱王是野心,是大勢所迫,也是宋國圖強之法。

  但宋國不具地利,亦不得天時,雖一時行王法,以強國勢,與諸侯相爭,患也。

  興盛國家者,不圖一時之利,固國安邦,內(nèi)定朝堂,富國強軍,辨強弱之勢,以待諸國。

  、

按 “鍵盤左鍵←” 返回上一章  按 “鍵盤右鍵→” 進(jìn)入下一章  按 “空格鍵” 向下滾動
目錄
目錄
設(shè)置
設(shè)置
書架
加入書架
書頁
返回書頁
指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