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大春是個不幸的男人,這種不幸可以追溯到他5歲那年。
那一年,他的爸爸張大寶,跟妻子離了婚,跟鄰居家的小寡婦楊春花結(jié)了婚,兩個人去外地生活了。
那天晚上,媽媽沒有做飯,沒有開燈,張大春看見月光從窗外投進來,照在哭泣的母親身上,給她顫抖的身體描了道冰冷的邊,那種冰冷讓他覺得鼻尖都涼颼颼的。
當天晚上,張大春跟媽媽一起躺在臥室的大床上,伴著媽媽哀怨的啜泣聲,迷迷糊糊地睡著了。在夢中,他還聽見媽媽念叨著:“……鄰居不是好人,都該死。”
早上醒來,張大春發(fā)現(xiàn)媽媽不在身邊,大床上只有他一個人。他坐起身,剛走到門口就看見了媽媽,她的拖鞋掉了一只,白皙纖瘦的腳在空中晃晃蕩蕩。
后來張大春居然一個人長大了,就像野地里冒出嫩芽的樹苗,不需要任何人的照顧,就枝繁葉茂起來。
只不過沒有經(jīng)過修剪的小樹,都是歪的。
村子里的李四在深秋把他推到河里,他就給他起了個外號叫鄰居;長舌婦張嬸
總是偷偷說他媽媽管不住自己老公真窩囊之類的話,他也給張嬸起個外號叫鄰居;
家里沒有人收拾,漸漸出現(xiàn)了很多蟑螂,晚上的時候,他拿著爸爸留下的拖鞋一邊打一邊恨恨地叫著:鄰居!鄰居!鄰居!
18歲的張大春去了外地,找了個發(fā)小廣告的工作,租了房子,事情就開始變得糟糕起來。
不知道是他倒霉還是他的鄰居倒霉,總之,他的鄰居總是不長命,他只好不停地搬家,然后他的鄰居不停地死亡。張大春看上去老實又本分,見了警察絲毫沒有畏懼,當警察問起他有沒有不在場證明時,他總是搖頭,警察問他鄰居是個怎么樣的人,他也搖頭:鄰居不是好人,都該死!
于是張大春被抓進了公安局,大量的證據(jù)證明他就是兇手,可是警方卻不知道他的作案動機是什么,無論警察問多少次,他都是那句話:鄰居不是好人,都該死!
后來經(jīng)過司法鑒定,張大春有偏執(zhí)性精神病,不用承擔法律責任,警方只好把他送回老家的精神病院治療。
可是,張大春沒有錢付醫(yī)療費,又沒有親人可以幫忙。精神病院的領(lǐng)導(dǎo)商量著找個理由把他放出去算了,誰也不能讓他白吃白住,本來醫(yī)院效益就不好,他簡直在吃領(lǐng)導(dǎo)的血汗錢。
事情有了轉(zhuǎn)機是在張大春要出院的前一天。一個五十來歲的老人拄著拐杖,出現(xiàn)在張大春面前,他付清了張大春的各項醫(yī)療費。
“楊春花死了,你媽媽也死了,我又是一個人了,還好有你這個兒子……”張大寶把一個檔案袋交到他手上就走了。
當天晚上,張大春用牙刷戳穿了自己的脖子。
尸體躺在床上,手里拿著一張房產(chǎn)證和一張遺囑。
房產(chǎn)證是楊春花的名字,但是遺囑上說這棟房子將屬于張大春……
夜非清
沒有修剪過的小樹,都是歪歪扭扭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