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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徒

三教九流之農家

刑徒 庚新 894 2009-03-27 13:00:07

    農家,是先秦在經濟生活中注重農業(yè)生產的學派。呂思勉先生在其《先秦學術概論》中,把農家分為兩派:一是言種樹之事;二是關涉政治。

  《漢書·藝文志·諸子略》將農家列為九流之一,并稱:農家者流,蓋出于農稷之官。播百谷,勸耕桑,以足衣食,故八政一曰食,二曰貨??鬃釉?**所重民食***,此其所長也。及鄙者為之,以為無所事圣王,欲使君臣并耕,悖上下之序。***所重民食***也正是農家的特點,尊神農氏。

  農家學派主張推行耕戰(zhàn)政策,獎勵發(fā)展農業(yè)生產,研究農業(yè)生產問題。農家對農業(yè)生產技術經驗之總結與其樸素辯證法思想,可見于《管子·地員》、《呂氏春秋》、《荀子》。

  戰(zhàn)國時,農家代表人物有許行。許行,楚國人,無著作留傳,生平事跡可見于《孟子》一書。生卒年不可考,約與孟子同時代。當時隨行學生幾十人,頗有影響,儒家門徒陳相、陳辛兄弟二人棄儒學農,投入許行門下。

  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載:***陳相見孟子,道許行之言曰:‘……賢者與民并耕而食,饔飧而治。‘***(陳相有一天去拜訪孟子,轉述許行的話說:***……賢人治國應該和老百姓一道耕種而食,一道親自做飯。***),鼓吹“賢者與民并耕而食”是許行兩點主張之一。還有便是提出“市賈不二”的價格論,這一主張的中心要旨是在肯定分工互助的基礎上,提倡人人平等勞動、物物等量交換,以實現(xiàn)其改革思想。

  農家著作有《神農》二十篇,《野老》十七篇,《宰氏》十七篇,《董安國》十七篇,《尹都尉》十七篇,《趙氏》十七篇等等,均已佚。農家沒有一部完整的著作保存下來,他們的思想和活動散見在諸子的著述中,雖星星點點但仍然值得重視。

  唐代貴族階級,多養(yǎng)奴隸。莊園中之田地,當然使之耕種,然以地面遼闊,田多至千頃,自家奴隸,不敷應用,不能不利用佃戶,耕種田地,收其租稅,以供揮霍。此種佃戶,稱為客戶,或莊客。......士豪大族,收納逃戶(既客戶),留居莊上。結果致“客戶”二字,可作佃農解,莊園之大者,收容客戶,多至數(shù)百人,一家數(shù)口,集居一隅,于是莊園之中,發(fā)生客戶所居之村落,后世稱農村為“莊”,稱農家為“莊戶”,其義殆起於此。(黃現(xiàn)璠著:《唐代社會概略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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