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歷史

大秦:最窮宰相,始皇求我貪污

第一百一十章 大秦最高法長官,敢不敢再慫一點?

  按照原有秦法規(guī)定,男丁在十八歲左右,與父兄分家頂門立戶,要耕種一百畝左右的口糧田,成為耕戰(zhàn)之基石。

  一戶小夫妻便要耕種百畝田地,猛一聽是極其恐怖的勞動量。

  而實際上……也確實極其恐怖的勞動量!

  哪怕這百畝田地,并非全部用于耕種糧食,其中囊括專門用于種植桑麻等農(nóng)副產(chǎn)品的田地,不必太過費心勞力……也著實夠嗆!

  不過,凡事不能以后世眼光看待。

  大秦原本的...

這是VIP章節(jié)需要訂閱后才能閱讀

按 “鍵盤左鍵←” 返回上一章  按 “鍵盤右鍵→” 進入下一章  按 “空格鍵” 向下滾動
目錄
目錄
設置
設置
書架
加入書架
書頁
返回書頁
指南